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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将马曦等七名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04     浏览量:次   分享到:

关于拟将马曦等七名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经研究生第三党支部委员会讨论,报学院党委备案同意,拟确定以下7名同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学生类型

出生年月日

任何职务

何时递交入党申请书

何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培养联系人

1

马曦

汉族

硕士研究生

1999.1018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会执行主席,2021级外应日俄班团支书

2021.09.07

2022.03.03

曹卓楠

2

邓洁

满族

博士研究生

1978.6.15

2021.09.07

2022.03.03

朱晓宇

刘花荣

3

王群

汉族

硕士研究生

1998.1224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助管

2021.09.07

2022.03.03

刘  畅

杨  畅

4

韩汶珊

汉族

硕士研究生

1999.0122

21文学课教论班班长

2021.09.07

2022.03.03

王  璐

张樱颉

5

郭佳钰

汉族

硕士研究生

1998.10.10

微言新闻社副社长

2021.09.07

2022.03.03

胡云瑄

刘姸洁

6

马萌悦

汉族

硕士研究生

1999.923

21文学课教论班级组织委员

2021.09.07

2022.03.03

胡  攀

林湘涵

7

徐志焕

汉族

硕士研究生

1999.05.15

2021.09.09

2022.03.03

刘花荣

蒋静静


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以上7名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生第三党支部委员会202354日讨论,拟确定以上7名同志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从202355日起至2023510日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时,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所反映问题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029-85307738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陕西师范大学雁塔校区教学六楼6135

邮箱:wyxgz@snnu.edu.cn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第三党支部

 202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