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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将王琳等5名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3-27     浏览量:次   分享到:

经研究生第三党支部委员会讨论,拟确定以下5名同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学生类型

家庭住址

出生年月日

任何职务

何时递交入党申请书

何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培养联系人

1

王琳

汉族

本科

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城东办事处堤上村前街44号

1995.04.30

2014.2.11

2014.10.20

宋南

赵杨

2

陶佳

汉族

本科

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开通镇七委八组

1995.01.31

班长

2014.2.11

2017.5.28

王雯婧

卢月

3

杨云雅

汉族

本科

吉林省公主岭市东三街道兴盛社区福馨中苑4号楼

1996.06.26

2015.12.25

2017.5.28

陈玲玲

任盼

4

单娟娟

汉族

本科

四川省达州市渠县渠南乡李坝村10组52号

1997.03.29

学习委员

2015.5.4

2015.10.12

程绍彬

李胜楠

5

许敏

汉族

本科

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七里铺汽车南站南苑大厦10楼

1994.09.16

2014.10.9

2017.9.11

宋倩

付馨媛

 

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以上5名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生第三支委会2019年3月4日讨论,拟确定以上5名同志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从2019年3月27日起至2019年4月2日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时,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所反映问题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02985307738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陕西师范大学雁塔校区教学六楼6135室

邮箱:gaofanghui@snnu.edu.cn

 

 

外国语学院党委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