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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1-09-18     浏览量:次   分享到:

(2021年9月17日党政联席会议通过)

第一条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是半岛最新官网(中国)有限公司官网本科教学质量监控系统中的重要环节。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由半岛最新官网(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副高及以上职称的老师(含已退休但年龄未超70周岁的教师)担任,由主管副院长提名,报党政联席会议通过。由院长签署聘书。

第二条督导委员会每届任期四年,任期同行政班子任期。

第三条督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各一名,委员5名,督导委员原则应由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职称的优秀教师担任。

第四条督导委员会在学院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督导委员会和教学委员会协同工作,全程参与本科教学质量监控。

1.督导委员会在主任委员的具体领导下,每学期通过听课、检查教学秩序、监督课业评定、参与师德师风评定、教学方案修订、旁听论文答辩等形式监控教学;

2.督导委员会对所监督的内容应详细记录并作出客观评价并将有关材料报学院主管领导;

3.督导委员每学期听课应不少于6个学时,听课范围包括所有专业和公共课;

4.督导委员会的意见在教学类评奖活动中享有否决权。

第五条对已退休的委员学院每学期可适当给予报酬;对在职委员,按听课等实际时数,年终按超课时计算;

第六条学院创造条件,保障督导委员会相对独立参与本科教学质量监控;

第七条本细则由党政联席会议修订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