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2021年4月7-8日进行,请各位考生保持通信畅通,网络及设备状态良好。
请所有参加复试同学以实名+报考专业,加入陕师大外院21年硕士复试群,后续通知会在群里发布。
一、复试资格审核
本年度复试资格以教育部学籍学历校验结果为依据,未能通过学籍学历校验的,须在复试前提供教育部认证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发送给半岛最新官网(中国)有限公司官网。
考生需在复试前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手写签名)并拍照,电子版(命名方式:姓名+报考专业+承诺书)
考生所有需要补充材料,请将所有材料与承诺书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命名方式:姓名+报考专业)发至学院指定邮箱sdwyyjs@snnu.edu.cn。
二、复试内容和形式
1.复试内容包括以下部分:
(1)专业面试:总分150分
(2)二外(学术型):总分50分
(3)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分为合格或不合格
2.复试形式
本年度复式形式主要采取线上复试,使用平台:腾讯会议,备用平台:钉钉。
请提前在电脑端和手机端均下载好并申请两个账号一机位账号命名:姓名1,二机位账号命名:姓名2。
复试环境要求如下:
(1)硬件要求。确保复试环境满足“双机位”要求,建议使用1台带有摄像头、麦克风的笔记本电脑和1部智能手机,主机位置于考生正前方,用于拍摄考生免冠半身图像,副机位位于考生右后方1米,45度拍摄复试环境,能够覆盖考生复试环境和考生前方区域(包含电脑屏幕区域);复试画面像素不低于720p;设备工作正常,电量充足(建议连接电源)。
如没有笔记本电脑,可以使用台式电脑,并配备摄像头和麦克风(不能使用耳机)。
(2)网络环境要求。确保网络畅通,建议同时使用高速宽带和4G流量两种模式,如出现网路故障可及时调整为另一种模式继续复试。
(3)空间要求。独立空间,该空间除考生本人、复试必要文具和设备外,不能出现其他人或电子设备、书籍、资料等;光线明亮,不逆光;环境安静,语音清晰、流畅、不卡顿。
三.复试流程
复试流程大体如下:
1.提早登录复试平台,熟悉复试平台使用方法;按照要求准备复试相关材料。
2.测试复试平台。 所有考生必须按时参加系统测试及模拟,测试时间; 4月2日下午2:30进行复试平台模拟和演练,测试平台可靠性、稳定性,及时解决复试演练中遇到的问题。
4.候考。复试前,考生确保网络和电话畅通,等待复试连线通知。
5.复试。
(1)接通后首先360度缓慢旋转摄像头展示周围环境,确保复试环境内无相关书籍物品和其他人员。复试开始时请先用左手执身份证右手执初试准考证放在下颌处,以便考官核对身份;(2)做简短自我介绍;(3)按照复试小组要求回答问题。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 保密相关要求,复试过程中试题、提出的问题及答题情况等均属于国家机密材料,复试过程中不得拍照、录音录像,不得将复试相关情况发布至网络或泄露给其他人,违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复试过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6.等待结果。复试后,复试小组按照学校相关要求,核算最终成绩,最终录取成绩=初试成绩(百分制)*55%+复试成绩(百分制)*45%
确认无误后告知考生复试结果。
7.体检。拟录取考生应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常规体检,体检报告结论必须有体检合格或不合格明确结论和医院盖章,没有则视为体检报告不符合要求。
体检报告邮寄至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199号陕西师范大学 江老师029-85303695或李老师029-85307990;请使用顺丰或EMS快递,其他快递不予接收。
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生,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8.调档、提交政审表。
被录取为非定向培养形式的考生,我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向考生发放调档函及政审表,政审表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下载”中“其它资料”中下载,考生人事档案和政审表应在入学前邮寄或送到各招生单位研究生辅导员处。
所有被录取的研究生,报到注册后三个月内,学校将会对考生的人事档案和政审表等方面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违规处理办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进一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环节,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是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复试纪律要求及违规处理办法,参见《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在复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复试成绩或取消录取资格。
(1)未按远程网络复试相关要求摆放视频机位,存在监控死角,或故意遮挡周围环境,影响观察,提醒后仍不改正的。
(2)视频监控范围内存在书籍资料和其他与复试要求无关的电子设备以及其他无关人员的。
(3)在复试过程中与他人谈话、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4)复试过程中与周围无关人员存在接递物品行为的。
(5)复试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或脱离视频监控范围的。
(6)拒绝、妨碍复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或侵害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可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1)组织团伙作弊的;
(2)以任何形式记录(包括录音录像、纸质记录)或向任何人、任何平台传播试题信息或复试视频、音频的;
(3)复试过程中穿戴、使用相关设备实施作弊的;
(4)变造或伪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复试的;
(5)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复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6)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7)其他形式违纪、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均应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2020年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020年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纪检小组名单
2020年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技术保障工作小组名单
外国语学院
2021年3月24日
2021年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王启龙
副组长:马正平 刘全国
成员:曹婷 孟霞 韦理 魏军梅 王西强
秘书:江捷李莉
2021年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纪检小组名单
组长:马正平
副组长:王启龙 鲁燕
成员:刘全国 曹婷 孙坚 王幸生
秘书:高芳卉
2021年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技术保障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王幸生
副组长:邢俊升
成员:卢永辉 张思琦 王佐 李若子